中药学院关于2017-2018学年寒假放假前后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(2018年行政第【02】号)
发布日期:2018-01-17 浏览次数:
云南中医学院 中药学院 工作通报
2018年行政第【02】号(2018年1月9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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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药学院关于2017-2018学年寒假放假前后
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科(室):
按照学校寒假放假安排和学院工作要求,现将我院2017-2018学年寒假放假前后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1.教职工放假时间:从 2017年1月29日(星期一)开始放假,3月2日(星期五)收假。3月2日全体教职工按时到校上班,学院将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3月4日(星期天)学工干部到校上班。
2.学生放假时间:从年2018年1月22日(星期一)开始,3月2日(星期五)止。报到时间:3月4日(星期日),正式上课3月5日(星期一)。
二、假期前工作安排
1.1月10日,学院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考核评议。
2.1月20日前,要求各科(室)完成本学期后续工作:完善考核检查工作,对应归档的资料进行整理、归档。
3.1月25日前对办公室、实验室等场所进行防火、防盗及水、电等安全检查,切实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的维护、封存工作,贵重、易燃、剧毒等物品必须进行检查,认真做好相关保密工作。以上工作完成后,请各科(室)主任在1月25日前以书面报告或短信形式将检查情况反馈到党政综合办。
4.各部门认真规划2018年工作,于2018年1月28日前将工作要点报党政综合办。
三、假期工作要求
1.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假期间“更大”“申博”“二期建设”等专项工作。
2.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离退休人员工作。
3.学校要求,假期间学生不得留校,确因科研实验等工作需留校的,按照学生处《关于2018年元旦、寒假前后学生工作安排的通知》要求提出申请,至学工办履行留校手续,并按学校要求参与学生管理和值班,此类值班不再计入年终绩效。
四、假期加班及外出要求
1.学院寒假期间实行处级干部听班制度,听班不计入加班。
2.假期间确有需要加班的,需提前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,将领导签字同意的书面加班计划在放假前向综合办进行备案。实际加班情况经领导审核后填入《2018年寒假加班统计明细及汇总表》,于3月16日前交综合办。寒假期间加班时间只计算2018年1月29日至3月1日。加班费用从学院绩效总量中支付。
3.假期间如有老师外出离开昆明的,须提前向科(室)主任报备;科(室)主任离昆须提前向分管院领导报备;处级以上干部原则上在昆待命,若需外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逐级批准。
附:中药学院2017年寒假听班安排
1月29日—2月4日 杨 盼 13108718886
2月5日—2月11日 徐福荣 13759178255
2月12日—2月18日 陈文斌 13759185952
2月19日—2月25日 何红平 13064282878
2月26日—3月2日 戴振杰 13808733270
中药学院
2018年1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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